張炳良﹕怎樣的政治問題?
2008年6月11日
【明報專訊】近期有關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的國籍及薪酬問題鬧得熱烘烘,在此得作兩點申報﹕第一,我早在1980年代《基本法》起草期間,就主張97年後特區政府實行「部長制」(類似今天的政治任命制)。第二,我在80年代也曾一直主張回歸後特區所有主要官員和立法會議員皆應由中國公民出任,以體現國家主權。兩項意見在當時都不中聽。
翻出陳年往事,是希望以此為今天的爭論提供一個歷史背景。實事求是地說,社會對實行部長制一直持懷疑態度。80年代在政團中只有「匯點」是贊成部長制,主流政見認為最好還是由公務員(主要是政務官系統)繼續當主要官員(前稱「司級官員」),而中英雙方政府也一直屬意「港官治港」,以減少「政治化」。不少人寧可信賴所謂「非政治化」的高官,而不願讓特首按其施政傾向委任人事主導政府;民間也缺乏由政黨執政的訴求。筆者倡議部長制,基於兩個原則考慮﹕一、維護文官制度應有的政治中立;二、特首應由民主選舉產生,由市民授權特首推行其政綱,自然應讓他全權組閣,政治委任司、局長以落實政綱(註一)。不過,那時部長制不為當政者及社會所認同。
問責制只能完善不能廢除
02年董特首推行類似部長制的主要官員問責制,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很大的政治意外。在此不去分析因由,但當時我及所屬的民間智庫「新力量網絡」在認同政治任命制、公務員回歸政治中立之大方向的同時,也指出「半生熟」式的政治任命制(只適用於司局長一層)解決不了政治/行政分家的體制問題,反會令一些高級公務員失去名義決策之權、卻仍負辯解政策之責,結果是兩不討好、兩頭失利。
可是,姑勿論當時是否具備改制的足夠體制和社會條件,既踏出這關鍵一步,就難走回頭路了,「要高官重操故業,恐怕不易;問責制只能完善,不能廢除」(註二)。要等到特首實行普選時才作進一步改革看來也不成,因為其間要付出體制三不像、理不順的管治代價。因此,我支持增設多兩層的政治委任官員,關鍵在於任命之人選。
國籍問題在香港一直是一個曖昧及尷尬的問題。八九十年代政界及民情基本上歡迎外籍人士參政,也不對各界精英移民、拿外國護照、買政治保險,持什麼非議態度,且1989年「六四」後連民主派核心人士也去發動爭取「居英權」運動。記得當年有駐港內地官員在「六四」前曾勸喻「匯點」不要堅持只有中國公民才可當立法會議員,但「六四」後當英方推出居英權計劃時,卻又游說我們支持對立法會議員的國籍作出限制。
今天很多輿論批評特區政府主事者對國籍問題政治敏感度不足,但平情而論,香港社會自80年代過渡期以來,何嘗把國籍與政治掛呢?或者不是社會上毫無政治敏感,而是以前持非常寬鬆的態度。當然,法律上容許不等於政治上正確,不過,過去人們對立法會內容許外國籍人士參選的20個功能議席,也未有要求參選者及當選者過「國籍關」、放棄所持的外國護照啊!
民情跟10年20年前再不一樣
事至今天,民情的確跟10年前、20年前不再一樣。王永平說﹕「這是政治問題」;對;這就是政治問題,但應補充一句,當年對國籍寬鬆,也同樣是政治問題,只是政治在變,因此從政者也須與時俱進。在所有5名原持外籍的副局長也已從善如流,並經歷是次風波後,結論已寫在牆上﹕今後政治任命的高官也好、立法會議員也好、政黨領導層也好,都不能不對國家認同與效忠作出清晰表態,這就是今天的政治。
薪酬問題,是另一爭論所在。在此,我想換一另類角度去啟發討論﹕假如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的薪酬減半,那麼坊間對被委任人選的評價會否不一樣?一位念法律出身、本有條件當高薪大狀,但卻轉從社會科學、投身公民社會與政策研究活動的28歲「純良熱忱」男生(借用星期日《明報》黎佩芬用語),會否仍被針對,指為貪圖三級跳高薪而入政府?
我認為,從政者的薪酬不若公務員或工商專業界職位,後者或許是求職打工或追求利潤財富較多,但或許從政應屬志業(vocation),正如當公民社會團體或教會的受薪幹事,其價值與貢獻也不能以其金錢收入或所謂商界「市價」去衡量一樣,否則我們國家的總理或教會的大主教們都會被視為無「價值」可言了。沒有使命感,只問薪酬待遇的,不宜從政。可是,回到香港的功利社會裏,主流論述卻經常環繞怎樣由私人機構(簡單地等同商界高薪人才)向政府「輸才」,好像工會、NGO及智庫等就無人才似的,又要確保政治委任之官員與高層公務員薪階相稱,因而無可避免把其薪酬定得較高。
特區政治體制仍是三不像
同樣換個情景,假如所有被委的副局長與政治助理當初全都沒有外國護照或居留權,那麼坊間對他們的評價會否不一樣?會否除國籍、薪酬等問題外,再細心看看他們的資歷及能力?一些批評或許還會不變,因為他們實際上針對的是非經普選產生的特區政府及政治任命制,於是才有什麼「家丁」、「家臣」、「識時務者」的原罪加於一眾被委者身上(這使筆者記起在70年代學運激進年代,畢業後當公務員的也要背負當「殖民地走狗」的包袱一樣)。一些評論之烈,也反映對政府施政有「氣」有「火」。
這都屬當今政治生態的一部分,因為特區的政治體制仍是三不像,缺乏被廣泛認同的運作義理。今次的風波,既有歷史結構性因素,也有政見、人為的成分。不過,最根本的問題是﹕被委者本人的質素、抱負、政策與政治能量如何?能否為特區的管治帶來「增值」?社會期待他們物有所值,一旦就任便可發揮一定作用,為施政帶來新氣象。擴大政治任命制能否建立公信力,就看他們的表現了。請他們走出自己,親近人民、彰顯理念。
(註一)見張炳良,「香港具備行部長制的條件?」《明報》論壇版,1999.01.13。輯入《變與不變——危機與轉型下的管治之道一書》,2001年進一步多媒體出版
(註二)見張炳良,「公務員治港難走回頭路」,《明報》論壇版,2005.03.31。輯入《公共管治
策略——特區八年政策得失》一書,2006年CUP出版
作者是行政會議成員
http://www.mingpaonews.com/20080611/fab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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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現在最流行的也幾乎成為師奶叔伯茶飯話題的副局長與政治助理的什麼政風波的其中一編評論,
其實令我最驚訝的,
政府官員不能有外國國籍/護照的這個 point 不是由內地等官員發起,
而是由自稱為香港爭取民主自由的民主黨鬧大,
什麼有外籍就等如不忠等......感覺上真是很似中國以前的民革,
我不敢講做官有外國國籍/護照是對還是錯, 因為我唔知......如果是錯的話......
是不是整個政府部門都要來一次清算,
官員職員議員無一幸免,
這幾日又是看過蘋報和明報,
蘋報都 keep 住以往的潑婦罵街式代入批鬥,
觀點和角度都是師奶叔伯都想得到的表面東西.
反而
寫得最中肯而又有交代過整件事的背境因由的就只有以上的評論.
我覺得,
如果一個新聞媒體不能持平地登出為讀者徹底了解事情來龍去脈的報導與評論,
這就只是一個在荼毒讀者的新聞媒體.
我只希望我的孩子不要看完蘋果後成為糞青糞奶糞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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